现将拟奖励企业名单及奖励金额予以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对奖励情况有异议的,可将书面材料交至我局或电子材料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进行反映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、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,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。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所有意见和建议,我局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。
受理部门: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监管处720A
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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